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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自学考试考前提醒
栏目:考试资讯 发布时间:2021-04-08

 2021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0—11日举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持有效身份证及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到达考场参加考试,请大家轻装上阵,发挥水平,并祝取得好成绩。

  在我市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的考生要做好以下准备:

  一、带齐考试必备用具

  1.用A4纸打印的准考证,不得用打印截图、网页等方式替代,不得在纸质准考证上(包括正面、背面)做任何标记。

  2.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如果身份证遗失,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相片的临时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护照(仅限外籍人士)、广东省居住证。若与考生准考证、考场座位表的信息相符,可安排考生进考场应考。

  备注:上述有效身份证件要求仅适用于本次在我市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

  3.粤康码:进入考点时,考生必须出示手机上的“粤康码”绿码,不得截图或打印。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考生须如实填写健康申报表并签名,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提交给工作人员。

  二、考场踩点

  考场路线:熟悉考场,了解自己的考场分在哪里,提前查好交通方式,如果考场离居住地比较远,考生可提前预订考场附近的酒店,避免迟到。

  考试教室:考生可通过考点平面示意图,来确定自己在考场的大致方位。

  考试期间,我市局部会有小雨,建议考生提前做好出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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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时入场,对号入座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及身份核验,建议考生可在考前40分钟或适当提前到达考点

  考生需在考前30分钟内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不含电子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四、诚信考试

  考生须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部分自学考试事项贯彻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要求,遵守考场规则,做到诚信考试。

  不无故缺考。考生如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当次考试无故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的,可在本次考试结束后的4月13日-16日向我市各区指定地点(见附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说明缺考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而影响到下一期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越秀区诚信档案修复地点变更为:越秀区吉祥路32号209室。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主动接受防疫检查和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2.考生进入考场,除必要的文具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在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 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照相机、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可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4、考生领到试卷后,如遇试卷、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未按要求及时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向监考员报告,作答本人报考课程外试卷的按0分计;出现缺页的,缺页部分按0分计;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 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离开考场时,禁止带走试卷(含问卷、答题纸等)和草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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